以国务院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和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》为指导,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“办事方便、法制良好、成本竞争力强、生态宜居”的总体要求,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和“人民至上”的理念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,现就朝阳市教育局高职成科营商环境建设做如下承诺:
(一)牢记职责。坚持原则、尽职尽责、高度负责;
(二)依法办事。依法依规办事,各项公务活动努力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
(三)遵规守纪。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;
(四)转变作风。坚持眼睛向下,全心全意服务基层学校和社会各界群众;
(五)简化流程。精简程序、减少环节、缩短时限、优化流程,积极落实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、一次办”的要求。 严格执行“减材料、减环节、减时限、减次数”的要求,最大化方便基层学校和社会各界群众。
(六)数据共享。努力促进电子证照和公务网上办理。通过互联网传输与行政机关网上办公系统,积极促成毕业证等各类证书的电子证照生成。
以上承诺,坚决履行,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421—2920567.邮箱:jyjzck@126.com